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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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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05: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
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日程流程及联系电话)

复试资格确定
       预计我校复试分数线于3月20日公布。
       敬请关注yan.sicau.edu.cn(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调剂政策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初试成绩符合拟调入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分数线(含国家基本线及专业划线)。
       3.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7.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8. 我校不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的调剂考生。

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1. 笔试:英语听力(100分,30分钟,全校统一命题)、专业英语测试(100分, 60分钟,按学科专业命题)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100分,120分钟,按学科专业命题)。雅安校区和成都校区由学校统一组织,同堂考试,都江堰校区由各招生学院按要求进行复试。
       报考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的考生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120分钟,按学科专业命题,相关学院自行组织)。
       成都校区听力测试需自带2B铅笔和调频耳机,请提前准备,不可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为听力设备。雅安校区将使用放音设备播放听力。
       2. 面试(100分),包括导师面试和学科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等能力。
       导师面试:考生可自行联系所报导师,导师对报考自己的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学科面试小组。导师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给考生承诺录取。未联系好导师的考生将由院所在录取后协调安排导师。
       学科面试:面试内容包括:①口头表达能力;②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③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④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口语能力;⑤心理素质;⑥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各学科笔试涵盖课程、考试范围、参考书,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等请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18年各招生学科复试内容参考方案(陆续更新中)】查询,仅作为参考。

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内容成绩之综合,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听力成绩×10%+专业英语测试×10%+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下列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50%+复试成绩×50%。
(三)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公布,资料库中没有的考生请自己与项目负责部门联系)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是教育部下发的加分名单中的考生)需持相关材料和证件到研招科申请办理加分事宜,若本人未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的精神,到指定医院组织进行。

心理测试
    考生根据各院(所)安排的时间参加心理测试。

录取
       1.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3. 导师的拟录取学生数超出学校规定的,进行导师间调剂。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
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③体检不合格。
④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所引致)。
⑤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研究生招生就业科联系方式:
电话:028-86293031、028-86290956、
           0835-2882911、13330600943
QQ:1320885073     
邮箱:1320885073@qq.com
纪委电话: 0835-2882561
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复试流程
各院(所)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号:sicaugsu)编辑:徐偲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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