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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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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01: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普通报考条件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 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同等学力考生。即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6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充分证明其学术水平已达到报考学科毕业硕士生的同等学术水平。需提供以下之一的材料:
       (1)修完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研究生6门以上课程(提供加盖修课单位公章的成绩表原件);
       (2)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报名时提供所发杂志封面和文章复印件);
       (3)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成果奖,且为三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以上奖项的前五名。
(二)审核制申请条件
       1. 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 申请人硕士研究生阶段为全日制学历教育且就读学校所攻读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点。
       3. 托福≥80分或雅思≥6.0分或PETS5≥6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或有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
       4. 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申请审核制招生仅限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学校双支计划第一、二、三层次和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导师。具体名单见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报名须知。
(三) 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1. 取得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籍,到转入博士学籍时硕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
       2. 完成所在学科必修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良。
       3. 申请的博士学科原则上与在读硕士学科属相同一级学科。
       4. 在SCI、SSCI、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学科及计划
(一)招生学科
       2018年博士招生学科详见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2018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50名(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其中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招收人数不超过10人。各院所拟招生计划如下:
   各院所2018年拟招生计划表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1.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原则上不能超过6年。
四、报名程序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操作见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报名须知。
五、初试
       普通报考考生:2018年4月在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报名须知。
       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生:不参加初试考试。
六、复试
(一)复试资格
       1. 符合学校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按照招生指标的120%以上划定复试分数线,报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公布。
       2. 通过审核的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
       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行审查、评估和推荐。
(二)复试环节
       复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培养单位面试两个环节。
       1. 导师面试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在各培养单位面试前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单独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培养单位面试小组。
      2. 培养单位面试  培养单位面试小组一般由5或7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参加面试小组;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面试之后应及时给出面试成绩。
七、录取
       1. 全校录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授权点不超过1人,由学校审批。
       2. 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与资格。
       3. 复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 导师可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拟录人选。
       5. 未能录取到报考导师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导师或相应学科。
       6. 院所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导师推荐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
       7.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弄虚作假及不诚信者不予录取。
       8. 录取确定后及学习过程中不得跨二级学科转学,确因特殊原因可在同一二级学科内转导师。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管理类9000元/年,其他1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1. 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人·年)
       2. 国家奖学金: 30000元/人。
       3. 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发放导师奖学金。
       4. 优秀学位论文奖: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5. 特困研究生助学金:5000元/人·年。
       6. 其他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九、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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