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品德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有年龄和工作年限要求的均以2022年5月12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二)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于“双一流”高校或QS排名前100名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2.政策研究岗需有两年以上公共政策研究或产业部门工作经验,有系统服务思维,抗压能力强,能够加班加点,文字功底好;
3.宣传策划岗需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经验,思维活跃,抗压能力强,团队精神强,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待遇
(一)实行协议年薪包干制,薪酬为30-50万,采取“一人一薪”,具体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组通〔2019〕46号)。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特聘岗位劳动合同,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开展工作。拟聘人员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为六个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短期劳动合同薪酬为该岗位半年期“协议年薪”的70%,试用期薪酬标准为短期劳动合同月薪酬标准的80%;短期劳动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进展以及拟聘人员工作表现等,续签中期劳动合同,中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年,薪酬标准按协议年薪标准执行。
(二)符合福田英才认定的,本人及家庭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可协助申请人才住房。 |